|
|
|
 |
|
| |
中小学英语学习成绩测试(NEAT)口试考场规则 |
|
1. 口试考官必须在口试开始的二十分钟之前到达口试考场,做好口试准备工作。
2. 口试内容须进行录音,每个考场的两名考官中须有一名考官负责录音,可用磁带录音机或数码录音机进行录制,口试完毕后,将录音内容交到当地NEAT考试办公室,以备核查。
3. 两名口试考官须在口试开始前对口试内容进行分工,可由一名考官负责前两道题,另一名考官负责后两道题。
4. 两名考官需同时对每名考生进行打分,然后由一名考官负责计算总分。总分的计算方法为两名考官的分数总和除以2,其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。
5. 两名考官所打分数的差值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分数的15%,即3分。如果超出此范围,须由第三名考官根据录音评分,然后求出所评分数和原评分人两人中最接近分数的平均值。
6. 考官在口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时间,每名考生所用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分钟,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。
7. 考官在考试过程中要以和蔼或者鼓励的态度对待考生,以消除考生的紧张情绪。但是,考官既不能对考生提供与口试内容有关的暗示,也不能在口试过程中告诉考生的口试结果。
全国NEAT考试办公室
2004年10月
|
上一个文章: (NEAT)笔试评卷规则 下一个文章: NEAT 口试评分卡 |
|
 |
|